中办印发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意见疑点没排除、问题没查清禁任用
2016-08-30 08:17:50
■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
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
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
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
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
品行和表现,多渠道、多层次、
多侧面识别干部
■积极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
实名推荐干部办法和差额酝酿
党政正职岗位人选办法
■强化审核措施,做到干部档案“凡提
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
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
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
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
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
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
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
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
■由于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
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
提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
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