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2版: 日报02版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及响应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20%

本报讯 (记者 李旭阳)我市从11月12日夜晚起出现静风逆温天气,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出现重污染天气。为有效应对大气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12日23时30分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黄色)预警及响应。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公安部门、农业部门等做好以下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本级响应减排措施,督导各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再削减20%以上;督导燃煤发电企业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高效运转,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机动车减排措施:公安部门负责在主城区实行非绿标车、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各县区政府负责督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20%,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并将停驶公务车车牌号及时报公安交警部门备案,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防止扬尘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每日至少2次)。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每日至少增加2次)。

其他措施:农业部门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城市管理部门严禁城区内焚烧树叶、垃圾等,严禁露天烧烤,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停业。公安部门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及响应期间健康防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