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采取以奖代补、动态管理等措施引导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2016-12-09 00:27:48
本报讯 12月6日,淇滨区文教体局出台了《鹤壁市淇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将采取以奖代补、动态管理等措施,引导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淇滨区现有56所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其中不乏每年保教费不菲的“贵族幼儿园”。为丰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淇滨区文教体局在该实施办法中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界定、申报程序、政策扶持、日常监管以及退出机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具有办园资质、符合办园标准、内部设施和人员配备齐全、办园条件规范和年检合格、具有两年办园资格等条件外,要求其收费标准必须在物价部门备案,每月收取的保教费不超过同级公办幼儿园的1.3倍。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经申请、审核批准后,签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协议书。
对于审核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淇滨区除在选派公办园教师支教、组织教师培训、与示范性幼儿园结对帮扶等方面优先考虑外,重点在上级拨付的学前教育奖补资金上予以倾斜,按照所有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核算拨付,但严禁用于土建项目支出。
同时,对普惠性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暂定为1年,年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审核认定。
(牛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