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4版: 日报04版
          

食药监部门提示:
春节慎吃“野味”

食药监部门提示:

春节慎吃“野味”

 

  据新华社沈阳1月17日电 记者 罗捷)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

  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并拨打12331向当地食药监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