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
一审获刑15年
2017-02-22 08:40:5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
一审获刑15年
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 (记者 罗沙 熊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日公开宣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贿、贪污一案,对被告人杨栋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杨栋梁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财物依法返还被害单位。杨栋梁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