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二季度“诚信之星”评选推荐活动开始6月20日截止
2017-06-07 03:09:16
本报讯 (记者 王峥)我市于近日启动了2017年第二季度“诚信之星”评选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6月20日。活动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市民诚信意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这是6月5日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的。
“诚信之星”评选通知要求,参评人应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获得过“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河南好人”等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所有推荐候选对象需征求法院、公安、税务、人社、环保、金融、工会等单位意见,并经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进行信用审查,形成书面征求意见材料。
我省于今年启动了“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每季度评选一次,首批“诚信之星”从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河南好人”等荣誉称号的先进典型中筛选评出。为鼓励更多诚信典型参与,自第二季度评选开始,将以地方推荐的方式进行评选,评选推荐的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
市文明办工作人员表示,各县区文明办要按推选标准逐层推选、优中选优,分别推荐一到两名候选对象,在截止日期前将推荐材料(推荐审批表、2000字事迹材料、征求意见书面材料)备齐报送至市文明办创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