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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2016年度考核中我市获优秀等次

本报讯 (记者 李旭阳 通讯员 孙国玉)6月6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的通知》,公布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2016年度考核结果,我市获得优秀等次成绩。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期为3年,每年考核一次,这是我市继2015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后,第二次获得优秀等次成绩。

据了解,2016年度我市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实施重大环境民生工程,推进建筑绿色化、交通清洁化,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7.34亿元,比上报备案计划投资14.7亿元多出12.64亿元,完成率为185.95%。

我市通过对全市所有电厂、水泥厂、煤化工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提标改造,目前企业能耗和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均达到或低于天然气燃气轮机排放标准;将淇河生态风貌带、城市河渠治理等项目纳入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实现节能减排的同时惠及民生;全市新建星级绿色建筑75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6万平方米;新购置新能源公交汽车370台,淘汰高耗能老旧公交车、营运黄标车,在城区建成公共自行车系统;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改善能源供应结构;建设了两个风力电站项目和5个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4.75万千瓦,建成后我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在全市装机容量的比重将从4.5%上升到10.7%,为能源转型和清洁化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