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六项措施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严守工作纪律严控吃喝招待严管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
2017-07-18 15:13:19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期,浚县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提出六项具体要求,着力打造严守纪律、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良好环境。
确保政令畅通
县领导带头,每周最少抽出一天时间到联系乡镇(街道)、分包企业、分包项目、帮扶村户中去,切实做到“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解决问题“实”。
严守工作纪律
家住县城或淇滨区的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家住淇滨区的各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工作日不得走读”,原则上要求工作、休息在单位。明确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90分钟以内,讲话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无论公、私活动,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工作日(含值班、执勤)午间饮酒。
严控吃喝招待
不准借干部调动等名义聚餐吃喝。明确规定公务接待活动一律不上烟酒。县城范围内一律不安排用餐;县内跨乡镇(街道)公务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就餐的,要在公务食堂内就餐,与机关干部饮食相同,不得另行安排饭菜。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严禁公车私用,不得用公车接送上下班。不得违规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相对关系人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得私车公养。不得违规在宾馆、酒店、商场、歌厅、浴池等营业性场所及风景区违规停放公车。
严格生活要求
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节俭,文明办理婚丧嫁娶、孩子生日满月、乔迁新居等事宜,严禁采用打电话、发短信、发请柬等形式通知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公职人员严禁违规到农村干部家或者邀请其他人到自己家赶古集(庙)会(走亲戚的除外),大吃大喝,甚至借机敛财。
严管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
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对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约法三章”,严禁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严禁打着自己的旗号为特定关系人揽工程、谋私利、办私事,严禁仗势欺人,与民争利。
(李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