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
2017-09-21 00:36:11
上接第一版)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组织领导体系更加完善,齐抓共管合力不断增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探索推行一评四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和刚性门槛,做到应评尽评,整合资源建立矛盾多元化解体系,大量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在基层;大力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大力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公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始终保持全省前列;不断深化法治鹤壁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等次,被确定为全省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形式,我市公众法治环境满意度连续3年居全省第一;被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强化基层基础,市、县、乡、村综治信息化系统实现联网运行,综治中心全部建成,一村一警全面落实,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