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1版: 日报01版
          

淇滨区、鹤山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因“散乱污”企业整改进度迟缓被省、市环境攻坚办约谈

本报讯 (记者 李旭阳)9月28日下午,省环境攻坚办强化督导组、市环境攻坚办联合约谈淇滨区、鹤山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主任),通报3个区在“散乱污”企业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就“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全省万人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城乡居民户大宣传活动结束后,共发现和交办我市54家“散乱污”企业,要求9月底必须完成整治取缔任务。截至9月27日,全市仍有5家企业未完成整治任务,其中鹤山区2家、淇滨区1家、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家。

会上,省环境攻坚办强化督导组工作人员结合实地调研,指出了这些县区在“散乱污”企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环境攻坚办要求3个县区认清形势,严格标准,立即行动,安排专人负责“散乱污”企业整改,不惜人力物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市环境攻坚办工作人员还介绍了环保部督查“五步工作法”,重申了“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不彻底是纳入量化问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环保部强化督查交办问题,要求各县区尽快安排在问题交办15天内进行销号处理,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将纳入环保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