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2月21日,全市2017年度扶贫资金累计支出1.34亿元支出进度居省辖市第一
2018-01-03 00:28:17
本报讯 (记者 汪丽娜)2017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多方筹措资金,抓实抓好财政扶贫各项重点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截至2017年12月21日,全市2017年度扶贫资金累计支出1.34亿元,支出进度达到98.29%,居省辖市第一。
“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们牢牢把握脱贫攻坚就是第一民生的政治站位,根据我市扶贫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财政部门工作职责,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我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敏介绍。
在全省率先出台创新政策,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项目进度慢,扶贫资金没法支付怎么办?为解决这一共性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分析研判,创新出台指导政策。他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项目库建设、招标采购、项目实施、验收、评审等多个环节,不少都是创新性的措施。在广泛征求16个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财政系统意见的基础上,该局与市扶贫办联合发文县区,鹤壁成为全省第一个出台此类文件的省辖市。该措施的出台为加快我市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提供了政策支撑,在帮助县区解决扶贫资金滞留问题整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省财政厅领导的肯定,并在我省其他市、县推广。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扶贫工作责任,2017年9月14日该局印发了《鹤壁市财政行业扶贫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科室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建立了财政扶贫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日、旬报制度,督促资金支付进度;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督导巡察机制。截至2017年年底,市财政局共安排市级专项扶贫资金2550.3万元,较2016年增长70%,(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