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3版: 日报03版
          

“要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服务于警、服务于民”———记淇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王曙光


王曙光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资料图)


□本报记者 窦煜东

在不少人眼中,法制民警是公安队伍中的“二线”,不像刑警那样为民除害,不像交警那样维护交通秩序,也不像社区民警那样为民解忧,属于“冷板凳”。但淇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王曙光在“冷板凳”上踏踏实实工作,用努力取得了优异成绩。

  6年共审核刑事治安案件7000余起,未发生一起冤假错案

2012年,王曙光担任淇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为提高全局民警业务能力水平,他制订了一套学习培训计划。随后,该局民警两次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法律知识抽查考试,分别取得全省第一名、第二名的优异成绩。王曙光也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全省警综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建设专家组成员和全省执法场所建设考评专家组成员。

2017年12月,王曙光带领淇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引入“受理立案监督管理系统”,强化对案件的监督审核,实现执法管理走向“全程、闭合、系统”的目标。淇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因此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刑事案件受理立案管理和“两统一”试点单位。

6年来,淇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共审核刑事治安案件7000余起,未发生一起冤假错案,未发生一起国家赔偿案件。

自2012年以来,该局执法质量连续6年获得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优秀”档次,2013年至2017年执法质量绩效考评中连续5年取得全市第一名,2016年公安执法满意度在全省158个县区里排名第九、位列全市第一。

  157个市县(区)公安机关到淇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参观 学习

在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办案场所建设经验基础上,王曙光设计了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方案。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完工后,他又编制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应急处突工作预案》《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流程》等17项管理制度,确保执法办案中心的一切工作有章可循。

  同时,王曙光配合上海致昕科技公司研发出了“执法办案中心智慧法制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办案视频自动分类保存、电子台账自动生成等功能,使民警办案更加严格规范。

自2014年9月1日执法办案中心投入使用以来,该局拟办理行政拘留以上的案件嫌疑人,全部进入执法办案中心办理,未发生一起来自执法办案中心的投诉,未发生一起执法安全事故。该建设模式也因此吸引了北京、江西、江苏、新疆、浙江、河北及省内各地共157个市县(区)公安机关到此参观学习,该中心被誉为“全国一流执法办案中心”。淇县公安局也因此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全省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依托执法办案中心实现监督管理服务一体化先行试点单位。

  纠正定性错误 案件20余起,把好 案件“质检关”

 

“案件审核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工作,在审核基层呈报的案件时,我们要坚持做到严把‘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质量关’,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导和纠正,不能被外界因素左右。”王曙光说。

2014年,王曙光接到一起搁置多年的故意伤害案,当事人上访时间长达9年,横跨安阳、鹤壁两市。面对时间跨度长,部分证据灭失的“难题”案件,他没有推托,而是往返两地10余次,不断和两地办案部门结合,耐心回访案件当事人。经过王曙光不断努力,该案最终得以化解。

2015年7月份,安徽菜农申某拿着某办案单位下发的不予立案决定书来到淇县公安局,要求追究张某兄弟二人的敲诈勒索行为,王曙光经过对案情认真研判分析,并和检察院批捕部门沟通,认为办案单位下达的不予立案决定书不正确,责令其重新立案调查。根据王曙光所列侦查提纲,该案取得重大突破,最终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逮捕并起诉张某兄弟二人,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2017年5月,李某被他人无故殴打致轻伤,办案单位以伤害案件调解并结案。王曙光在审核案件时发现该案定性错误,应定为寻衅滋事。随后,王曙光提出书面督办意见,办案单位重新以寻衅滋事立案,数名涉案人员被逮捕。

近年来,王曙光共参与化解疑难案件60余起,纠正定性错误案件20余起,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从警22年,王曙光立个人三等功四次,嘉奖三次,获得“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2-2014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优秀个人”“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市优秀人民警察”“鹤壁市文明警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热爱法制事业,我要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服务于警、服务于民,维护法律的尊严。”王曙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