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分3年实施师生普通话水平均需达标
2018-01-26 00:37:11
本报讯 1月23日,市教育局制发通知,从今年起,在全市启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分3年实施,到2020年底,我市全部学校将通过达标验收,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标准。
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是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意识的重要手段。
我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在全市打造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标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在达标建设中,对教师的要求是: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对学生的要求是: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我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将按照分类推进、分步达标的方式进行。市教育局制定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3个标准。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学校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列入科研项目的总体计划,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列入培养目标,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将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融入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通过高标准的语言文字工作要求,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加强语言文字能力培训,促进整体师资水平的提升;通过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吕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