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5批2018年6月29日)
2018-07-02 08:09:42
一、鹤壁市山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63
反映情况:鹤壁市山城区有27家化工企业污染汤河水库,导致投诉人鱼塘大量鱼死亡。投诉人在6月8日向中央督察组反映,交给鹤壁市处理,投诉人对《鹤壁日报》上刊登的公示结果不满意,公示结果水库下游没有养殖户,且水库也没有被污染,投诉人认为不属实。投诉人的养殖场在汤河水库下游的安阳市汤阴县,汤河水库水源来源于鹤壁市山城区,管辖权属安阳市。投诉人的鱼塘从2014年至今一直被污染。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1.2014年至2015年,汤阴县养殖户陈胜寿先后2次以“汤河水库污染,造成死鱼”等为由,分别起诉至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和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均主动撤诉。2018年6月8日,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反映“山城区企业污染水库”等问题后,我市立即组织山城区政府进行调查。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并报经省现场核查组核查,认为调查情况符合实际。2.2018年6月14日,鹤壁日报》及鹤壁市政府网站公示内容实际为“经了解,汤河水库周边鹤壁市境内共有鱼塘23处、汤阴县境内有鱼塘1处。鹤壁市境内的23处鱼塘多年来未发生因水质污染造成死鱼情况”。3.汤河水库位于鹤壁市山城区和安阳市汤阴县交界处,归汤阴县管辖。经调阅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耿寺站数据,2017年6月以来汤河水质均达到省定目标。山城区近期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汤河水库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水质指标良好。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切实改善汤河水质状况,近年来鹤壁市出台了《汤河、卫河(淇县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提出汤河水质“一年明显好转、二年稳定达标、三年水清河美”目标。重点实施了工业污染源和畜禽养殖业整治、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及清淤疏浚、河流截污整治及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河道生态修复五大治理工程。2016年下半年开始,山城区总投资6亿元实施了汤河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建设完善人工湿地、开展河道清淤及底泥清理、完善污水管网等,预计于2018年底完成。
问责情况:无。
二、鹤壁市浚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27
反映情况:鹤壁市浚县新镇镇庄头村西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邢长岭)离村庄住户最近处只有100米。秀田农牧公司共有两个养殖场,年出栏15万头生猪。东边养殖场中间有一个长达十年之久的废水坑,没有任何粪便处理设施,直接将粪水渗入地下,严重污染了地下水源,导致周围村庄地下水无法饮用。西边养殖场更是将粪水不经过任何处理,通过压力罐之后经地下管道直接排入长虹渠以西,蔬菜大棚最南边的半地下温室,连年的粪污水排放,不能再种任何农作物,该区域大棚已经荒置两年。有了死猪,直接扔到西猪场墙外沼气院内大坑里,也不掩埋,存在严重传染病传播隐患。这期间也有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过两次,均因秀田农牧公司长期雇用黑社会和新镇镇政府镇长做保护伞,所以都不了了之。最后请求督察组将此案转发鹤壁市政法委,严查雇用黑社会涉黑头目邢长岭。
调查核实情况:1.浚县新镇镇庄头村西有2家养殖场,分别是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邢宏忠,东场)和鹤壁市百源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永方,西场),实际控制人均为邢长岭。设计规模分别为年出栏生猪2.5万头和1.5万头,共计4万头,目前存栏仅0.6万头。距离庄头村最近处为140米,符合限养区养殖要求。2.2家养殖场共用1套粪污处理设施,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东场)所有粪便、粪水通过专用排污管道全部排到鹤壁市百源养殖有限公司(西场)粪便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养殖粪污经干湿分离,固体粪便在储粪场堆积发酵后用于肥料还田,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场区内外有粪便污水乱排现象与痕迹。经走访周围群众,无人反映地下水无法饮用的问题。浚县卫生防疫站检测中心已经采集了养殖场周边地下水水样,正在进行检测。反映的长虹渠以西最南边的半地下温室蔬菜大棚种植了玉米等农作物,农作物生长正常。3.鹤壁市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东场)于2008年建设了200多立方米的化尸池,鹤壁市百源养殖有限公司(西场)于2011年建设了200多立方米的化尸池,用于处理病死猪。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东场)中间的2个坑,里面为雨水,周围没有向坑内排污的管道。现场检查未发现死猪乱扔不掩埋现象。4.经浚县县委宣传部、县纪检委、新镇派出所等部门核实,未接待过采访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新闻媒体记者,未发现“长期雇用黑社会和新镇镇政府镇长做保护伞、群众敢怒不敢言”等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浚县政府按照环境网格化监管要求和职责管理权限,责成属地政府和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大辖区养殖行业监管力度,确保养殖粪便污水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三、鹤壁市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31
反映情况:鹤壁市淇滨区杨小屯村党支部书记刘新顺,利欲熏心,以收取垃圾费的名义把学校旁边一条20多米宽的排水沟堵塞得只剩下1米多宽,倾倒垃圾污染环境,且泄洪通道一旦堵塞大雨来临时后果不堪设想,既是环境污染又是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1.经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未发现杨小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新顺有组织倾倒垃圾行为和收取垃圾费情况。2.淇滨区杨小屯村小学东北方向围墙外有一条自然沟,平时干涸无流水,雨季用于村内排水。该自然沟宽窄不一,实际宽度2米左右。现场发现,沟内堆存有少量生活垃圾,另外1户村民庭院护坡占用了部分自然沟。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对自然沟内少量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二是对1户村民庭院护坡进行开挖清理,恢复了被占用的自然沟。三是加大宣传和巡防监管力度,杜绝在自然沟内乱倒生活垃圾现象。
问责情况:无。
四、鹤壁市淇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6
反映情况:1.新乡市卫辉市和鹤壁市淇县交界的沧河淇县一侧的洗砂厂,越整改数量越多,越整改规模越大;2.卫辉市稻香店村北200米就有一新建洗砂厂,堆放及运输时产生大量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1.新乡卫辉市和鹤壁淇县交界的沧河淇县一侧确实存在水洗砂厂,2016年以来,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淇县政府组织北阳镇及相关部门依法对淇县境内的10家水洗砂厂进行了强制拆除。最近在巡逻检查中,发现赵培波等4家水洗砂厂现场有生产设备、存在生产迹象。2.卫辉市稻香店村北200米确有一新建水洗砂厂,有部分物料露天堆放在淇县北阳镇境内,运输装卸时容易产生扬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对赵培波等4家水洗砂厂进行依法取缔,拆除并清理所有生产设备,对不能及时清理的物料全部进行了覆盖;二是将卫辉市稻香店村北200米新建洗砂厂堆放在淇县北阳镇境内的物料进行了清理。
问责情况:无。
(第26批 2018年6月30日)
一、鹤壁市淇滨区、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56
反映情况:1.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上河南省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中喷漆、喷砂除锈没有防护措施,气味难闻。2.淇滨区大赉店镇东七里铺村一条污水河没有清理,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1.经现场检查,河南省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焊接工序安装有13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均能正常使用;喷塑设备未安装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除锈工序为人工打磨,吊钩式抛丸清理机为一体机,机器自带有袋式除尘设备。2017年6月10日,该单位喷塑工序与鹤壁市电器开关厂签订了外协加工协议,需要喷塑产品均交予外协合作单位加工。2018年6月20日至6月21日,由于该企业生产订单时间比较急,委托单位设备保养,无法加工,该企业自行喷塑加工。现场未闻到刺鼻、难闻的气味。2.反映的“淇滨区大赉店镇东七里铺村一条污水河”是盖族沟的部分河段。盖族沟是淇滨区和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主要的防洪河道之一,承担着金山工业园区和淇滨区部分区域的防洪排涝任务,全长约13公里,在鹤壁市辖区内约10.7公里,其中建成区内共计5.1公里,在汤阴县辖区内约2.3公里。反映的河段在建成区以外盖族沟下游段,即淇滨区管辖的东、西七里铺村之间的河段,现场检查发现该河段垃圾和淤泥沉积在沟底,河水有臭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1.一是针对河南省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喷塑设备未安装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违法行为,鹤壁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26日立案调查,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河南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依法处罚款2万元,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鹤环罚先〔2018〕3号)。二是开发区管委海河路办事处对河南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已与河南清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治污设备购销合同,7月10日前环保治污设施安装到位。2.一是淇滨区在海河路与盖族沟交叉处北侧设置截流井,确保在晴天时可以将上游污水全部收入污水管网。二是开发区在盖族沟下游(兴鹤大街—松江小巷)采用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编制的治理方案和污水治理专利技术,对该段污水进行就地净化治理。三是淇滨区、开发区安排专人对盖族沟沿线的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河面及河道两侧无漂浮垃圾。四是在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盖族沟两侧污水管网,确保将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五是将盖族沟纳入新城区水系治理项目,彻底进行整治,预计8月底开工建设。六是在盖族沟上游金山工业园区内建设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上游污水,近期将开工建设。七是大力推进河长制,认真开展河道巡查,通过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一是针对管理不规范、落实责任不到位情况,经海河路办事处纪工委研究,决定对万丰农林设备有限公司所在网格负责人、巡查办主任刘蒙蒙同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二是开发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对该企业办公室负责人安国栋进行询问、训诫。
二、鹤壁市山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88
反映情况:鹤壁市山城区,1.石林镇有几个陶瓷厂,烟囱排放废气,飘落在车辆玻璃上都是灰色的土点。2.石林镇时丰村村边有一个红星化工厂,排放废气,气味难闻,污水排放至村边河内。
调查核实情况:1.石林工业园区位于山城区石林镇,于2008年开始规划建设,总规划面积12.6平方公里,目前共有陶瓷企业8家,均办有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管道输送至石林园区的鹤壁市开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备。经查看企业近期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有粉尘超标排放现象。在检查中发现,石林工业园区部分陶瓷企业存在部分料堆未覆盖、厂区道路有扬尘等问题。2.反映的“红星化工厂”为“鹤壁市鸿兴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鹤壁市山城区时丰村,主要生产水解聚丙烯腈铵盐、水解聚丙烯腈钠盐和水解聚丙烯腈钾盐,其中水解聚丙烯腈铵盐长期停产。现场检查时,该厂停产;厂区建有循环水池和雨水前置池;现场未发现有工业废水外排和气味难闻等问题,但存在影响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中环保设备和产品生产工艺与实际部分不符,破碎车间密闭不严,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山城区环保局对山城区石林工业园区部分企业下达现场监督管理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料堆进行覆盖,同时加大对厂区道路的洒水频次。二是山城区环保局对鹤壁市鸿兴化工有限公司下达现场监督管理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粉碎车间进行封闭,整治厂区雨污管路,同时责令其按照实际情况编写环评中的工艺,在相关措施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开工生产。
问责情况:无。
三、鹤壁市浚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01
反映情况:鹤壁市浚县大屯村当地窑厂将村庄周围平整的耕地向下深挖几米,耕地被大面积破坏、环境被严重污染,现状触目惊心。1.破坏耕地生态环境;2.造成当地环境污染。一旦下大雨,引起渠水倒灌,大面积耕地被水淹没,村庄被洪水围困,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烧砖时排出的有害废气、粉尘和烟雾长期笼罩在周围,不仅对附近的农田造成绝收和减产,更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使村民长期生活在严重污染的环境中,置村民身体健康、安全于不顾。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的浚县新镇镇大屯村目前共有2家砖厂,分别为浚县黎新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和浚县荣鑫新型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1.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部分村民借助当地土地资源优势大量取土建窑造砖,造成了部分地块生态破坏。2006年至2008年,按照国家关于治理整顿黏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要求,浚县开展了黏土砖瓦窑厂集中治理整顿行动,其中新镇镇关闭取缔了60多座黏土砖瓦窑厂,保留核准了9家煤矸石砖瓦企业,其选址均在原有建设用地上建设,没有占用耕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手续齐全。2017年,浚县国土资源局联合新镇镇党委政府开展了违法取土破坏耕地专项整治,对破坏的部分耕地进行了及时修复耕种。2.浚县新镇镇大屯村位于太行堤和长虹渠滞洪区南,经调取历史数据及询问村民,历经“1996·8”、“2016·7”等历次大洪水,均未造成渠水倒灌及洪水围村情况。3.近年来,浚县荣鑫新型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和浚县黎新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2家砖厂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建设安装了物料棚、袋式除尘器、脱硫塔、喷淋装置、车辆冲洗设备等环保设施,每天定时对厂区及厂外道路进行清扫洒水。目前,2家砖厂正在停产整治,对隧道窑生产线进行再次升级改造,并增加废气在线监控设备。经现场检查,浚县荣鑫新型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厂区部分道路有损坏现象,大屯村周边农田现场未见粉尘、烟雾,周边农田苗情良好,未发现秋苗受害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督促2家砖厂尽快完成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否则不得恢复生产。二是督促浚县荣鑫新型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对厂区道路损坏的地方进行修缮,并加大清扫、洒水频次,确保不出现扬尘污染现象。三是由浚县国土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对非法取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遏制非法取土现象的发生。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