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4版:日报04版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矿研究同意,决定与以下26名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长期旷工)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现进行媒体公告。请以下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矿人力资源科办理离矿有关手续、进行离岗体检。名单如下:

崔国强 范传新 袁秀莉

 齐国朋 谷喜洲 秦小飞

 杨 刚 霍佳佳 靳国辉

 王中华 孙志永 董 伟

 燕现磊 司保真 黄 强

 孙家宁 肖民只 许利强

 刘 翔 赵 洋 赵振建

 郭瑞玲 王 珂 吴宝林

 于明珠 席俊成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矿2019年4月30日

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