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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支持鹤壁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指导意见》(豫政〔2019〕19号)精神,支持鹤壁市转型升级,为全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探索路径,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支持意见。

一、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鹤壁市在试点基础上完善提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结构和城市空间布局,待规划成熟后尽早组织技术审查,力争在省内率先实现规划报批。支持鹤壁市高标准编制详细规划,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二、全力保障鹤壁东区及项目支撑用地需求。为把鹤壁东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城市创新引领区,对鹤壁东区用地报件开通绿色通道,单独组卷,可以不受批次限制。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计划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支持鹤壁市通过改革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和方法,激活贫困地区资源要素,释放改革红利,加快脱贫致富。通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试点,优化城乡用地布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鹤壁市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通过开展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落实“增存四挂钩”政策,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提高供地率,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使有限的土地产出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鹤壁市建设城市交通、商业、娱乐、人防、绿化等,促进鹤壁市高质量发展。

五、改进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机制。加大补充耕地储备,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支持将鹤壁市省级以上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保障盘子,市域内无法保障的,省级统筹落实。

六、推进生态建设。支持鹤壁编制全域生态修复规划,鼓励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加强山水林田湖草工程实施的指导,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七、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支持鹤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已列入《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露天矿山布局方案》的建筑石料采矿权,在省政府批准布局方案后,加快推进新设采矿权投放工作。指导鹤壁市新建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八、规划引领乡村振兴。支持鹤壁市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在资金安排、乡村建设用地整治指标使用上予以政策支持。指导鹤壁市在“乡村规划千村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在全域推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九、充分利用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投融资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合作方式,支持鹤壁市进行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复垦指标、土地一级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建设、矿产资源整合。

十、支持鹤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鹤壁市数字城市建设,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完善地理信息数据,夯实数字经济时空数据基础。在鹤壁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融合应用试点,建立地理信息技术与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产业融合创新平台。支持鹤壁市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利用河南省卫星导航基准服务系统、卫星遥感统筹成果、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推进智慧农业建设。

十一、鼓励鹤壁创新新产业供地模式和方法,支持项目快速落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鹤壁城市高质量发展。

十二、在“十四五”自然资源规划编制和2020年度的计划安排上,对鹤壁市予以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

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