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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开展《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倡树文明新风


 图为在活动现场群众驻足观看宣传展板。淇县创文办供图


本报讯 (记者 陈静)11月28日上午,由淇县“六城联创”办、淇县创文办、淇县人大法工委牵头,在淇县朝歌文化广场开展了《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河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内容将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养宠等行为上升为法律层面,为引导市民文明行为、提高城市文明指数、更好地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法律依据,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各方配合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长效机制。

活动现场,48家单位以展板、横幅、发放读本、提供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条例》相关内容,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扩大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活动通过深入推进《条例》宣传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文明行为的倡导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努力在全县营造人人讲文明、争做文明人的浓厚氛围,为建设高质量富美朝歌凝聚力量。

据悉,当日全县各乡镇、街道也在各自辖区分别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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