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几项措施
2019-12-09 08:17:30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指导意见》(豫政〔2019〕19号),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工作在促进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从以下方面给予鹤壁市支持和帮助:
一、支持鹤壁市加强医保管理创新,助推鹤壁创建全国健康城市。
二、支持鹤壁市在医药价格和药品采购方面创新。支持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探索医保与企业直接结算模式。
三、支持鹤壁市加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在人员培训、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四、支持鹤壁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支持鹤壁市按照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的标准,开展事前事中监管;支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培训,有针对性组织飞行检查。
五、支持鹤壁市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先行先试,更好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六、支持鹤壁市加强定点医药机构诚信建设。支持开展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的诚信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