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区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燃放烟花爆竹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2020-01-10 01:35:15
本报讯 (记者 魏瑗)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扰民,而且容易引发火灾。为进一步减少污染源排放,稳步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我市日前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明确从2019年12月6日起,在鹤壁全市域内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部署会召开后,各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双禁”工作。市直成员单位按照《鹤壁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全力推进“双禁”工作。1月1日起,督导组到各县区全天候督导,市“双禁”办每周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鹤壁日报》《淇河晨报》和鹤壁新闻网、掌尚鹤壁客户端、河南手机报鹤壁版等媒体平台均已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新闻宣传。市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了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信息。各乡镇、村委会已通过张贴通告、拉宣传横幅、用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为“双禁”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下一步,市县乡三级政府将发动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做好重点时段值守工作,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不听劝阻、阻碍执行职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理。全市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将强化重点地区部位的隐患排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封堵燃放源头。
市“双禁”办呼吁,广大市民要在自觉遵守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同时,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并向公安部门举报,共同营造平安、祥和、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