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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政法系统公布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办好40项实事 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6月12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政法系统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
发布会。张嘉 摄


核心提示

 2019年,我市政法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3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已全部落实到位,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公众安全感普遍较高,2019年度公众对政法机关的综合满意度达95.95%,全省排名第5,公众对司法局执法满意度全省排名第3,对法院和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全省排名均为第6,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全省排名第7,均进入第一方阵。

 2020年6月12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政法系统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公开发布共计4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将法治实惠送到人民群众身边。

 此次公布的爱民承诺中,许多是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具体项目,旨在持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承诺事项在承接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的基础上,注重结合服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既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便民措施,也有涉及企业营商环境的服务项目。项项为社会所关切,件件为群众所期盼,全部从服务社会、便民和惠民出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打造为民服务品牌,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全市法院牢牢把握“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总体思路,坚持群众需求导向,积极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主业,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支持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主动参与“三大攻坚战”,重视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实现“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大力建设两个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不断健全职能作用,利用智能互联网平台,拓展诉讼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广“网上办”“扫码办”,让当事人实现不出家门“一网全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分别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联合出台了诉前调解相关实施方案,为从快化解纠纷打下基础,两级法院诉前调解案件924件。在2019年全省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我市法院位列第一方阵,圆满完成2019年初承诺的爱民实践服务相关事项内容。

202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10项承诺事项

 

 一、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网上交费流程。持续加强网上立案工作,加大推广力度和制度执行力,实现90%以上网上立案3天内审核,网上立案后不再提交纸质立案材料,网上交费后直接打印电子票据,让当事人充分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

 二、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依托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云间”庭审系统等,加快实现网上证据交换、庭审、听证、调解等诉讼服务;协同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建设,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办理平台,真正让老百姓一站通办、减轻诉累。

 三、构建立案前多元化解、立案后分调裁审解纷模式。在基层法院普遍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对接综治中心、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仲裁组织,优化相似案例推送、诉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建议等服务,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在后端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

 四、全面提升智慧审判水平。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让群众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深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及时为当事人提供电子卷宗在线浏览、借阅等服务;完善关联案件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提高审判质量,防止类案不同判;完善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的监管,切实解决诉讼拖延、隐性超审限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全面推行智慧执行、公开执行,实现对每一名执行员、每一件执行案件的实时管控,让当事人可视可查、实时监督;加强终本案件管理,提高终本案件质量,终本后及时归档、统一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查询;全面推行财产集约查控,立案后3天内进行网络财产查控,查控后依法快速执行,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加快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对不动产、车辆、土地等财产“总对总”的联网查询、冻结、扣划,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胜诉利益。

 六、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部署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百日攻坚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完善“打财断血”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生效判决的涉黑恶财产限期执行到位,彻底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提升群众安全感。

 七、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持续开展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依法、积极受理破产案件,加快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积极开展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建立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定期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八、精准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严惩扰乱防疫秩序、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准确定罪量刑,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推行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和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台账周报制度,落实《依法妥善办理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案件的工作指引》,推动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落实,助力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

 九、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面推广民事、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制度,保障律师网上阅卷,建立律师网上排期开庭制度、实现开庭“自动避让”;完成我市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与最高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律师身份一次验证,网上通办各项诉讼业务。

 十、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自动推送,让当事人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在两级法院组织开展“邀请群众进法院”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

市公安局

 2019年,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发布1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已全部落实到位。交警、治安等警种280余项业务实现网上办理;下放延伸公安车驾管业务,开通车驾管业务代办点39个,在淇滨区、山城区出入境业务受理点配备自助签注机,方便办事群众;提供身份证换证提醒服务,共发送提醒短信22.5万余条。

2020年市公安局

10项承诺事项

 

 一、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不再出具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凭规定证件和申请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一地办结。

 二、承接涉枪涉爆、保安监管等10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狩猎场配置猎枪审批,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审查发放,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审查发放,武装押运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普通人防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保安培训学校设立许可共10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由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审批。

 三、压缩保安服务和特种行业等4项审批、服务时限。将武装押运保安服务公司、普通人防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学校设立许可共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企业申请刻制公章符合规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将印章刻制完成时间由原来1个工作日,缩短为半个工作日。

 四、推行出入境证件便捷办证服务。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延长服务时间,开辟“周末办证”窗口提供办证服务;将“周六办证”服务延伸至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五、降低民营企业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单位一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在原有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企业信用等级标准评定的基础上,降低民营企业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单位一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将一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为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出口创汇40万美元以上或者减免税企业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为纳税额30万元人民币以上、出口创汇10万美元以上或者减免税企业的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六、开辟交通违法、事故网上处理渠道。开辟非现场交通违法网上复核,可利用河南警民通App手机软件,实现网上提交申请、反馈复核结果。拓宽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渠道,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的支付宝和微信缴纳罚款功能。积极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调解,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且涉及其中一方或多方为异地当事人的,办案人员可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依法定程序进行远程调解。

 七、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骑乘摩托车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倡导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积极提醒驾乘汽车人员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八、进一步推动公安业务“一网通办”。在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三期工程建成后,扎实做好居住证申报、违法异议复核、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等新增网上业务办理,进一步推动公安业务“一网通办”。

 九、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县公安机关分别设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报案,法律咨询服务。在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较集中的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建立常态化安全防范机制,也可根据企业需要选派民警进驻担任“联络员”。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尽量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权强制性措施。

 十、完善律师会见保障服务。看守所在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律师会见指南等服务信息,设置律师专用停车位。实行网络预约会见和延时会见服务;对确有会见必要的,正常工作日可延长会见时间至当日20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也可正常会见。

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向社会公开发布爱民实践服务承诺8件实事,已全部落实到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捕67人,起诉69人,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37条;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办信制度,做到真事真办、实事办实,共收到群众来信372件,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开展打击非法占地、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粮食安全专项检察工作,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监督案件14件,努力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最大的“定心丸”;加强对因案致困受害人家庭的救助工作,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贡献检察力量;着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32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件;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9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6万余人。

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

10项承诺事项

 

 一、有效落实涉疫情防控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机制。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战“疫”,对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及时打击、有效震慑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着力推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检察工作网“三远一网”常态应用,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同步推进、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同步提高。

 二、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围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开展五个业务专项活动,即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犯罪专项活动、严惩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专项活动、宽严相济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涉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民事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一体推进2019年推出的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业务专项,做实做细检察环节相关工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六清”行动部署和“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坚持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恶案件依法统一把关,认真高效做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坚持“打治建一体发展”,结合办案深入分析案件特点、规律、发案原因,提出堵漏建制、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探索推进“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与市河长办、市淇河办联合开展淇河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深入探索保护鹤壁母亲河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

 五、贯彻落实“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落实好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做好西郭渡村帮扶工作,主动对接群众司法需求,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收集问题及意见建议、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打造检察工作服务乡村社会治理的“前沿哨所”,提升涉农检察工作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检察力量。

 六、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立足检察职能,坚决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保障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能在第一时间内发挥使用效能,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落地。认真做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七、深化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探索与法院、公安等建立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严格审查易发生“假官司”问题的民间借贷纠纷、保险理赔纠纷等案件,重点加大对执行异议之诉、调解书等诉讼领域的监督力度,注意发现和监督纠正内外勾结或履职过失行为,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八、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力度。持续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活动,扎实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基层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食药安全案件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用司法守护美丽家园,维护群众餐桌安全、用药安全。

 九、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六项机制。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教职工入职查询、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等六项机制的落实,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提供 “菜单式”送法服务,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多重屏障。

 十、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落实“一三四”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高群众来信分流、办理、答复质效。规范使用最高检网上信访2.0系统,推进信访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实行当面接谈来信人制度,将7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回复由短信为主转变为面对面接谈为主,当面听取来信人诉求,做好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引导来信人依法规范信访,努力减少多头信访、重复信访,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市司法局

 2019年,市司法局共向社会公开发布1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已全部落实到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监狱、戒毒所政务公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2020年市司法局

10项承诺事项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职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二、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办理。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稳步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严格及时依法办理。

 五、扎实推进监狱、戒毒所政务公开。健全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公开接受群众咨询。

 六、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3年内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至8名“法律明白人”,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提升其法律素养。

 七、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依托全市9个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律师团,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化,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八、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开展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九、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筑防线、促发展”专项活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十、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本报记者柯其其整理)

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