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2版:日报02版
          

鹤壁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感谢大家长期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支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生态建设,以“全域植绿、绿满鹤壁”为目标,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构建“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林鹤壁现代生态新体系。当前正值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春节临近,森林旅游和返乡过节人员增多,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玩火等行为大幅增加,加之去冬今春干旱少雨,近期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增多,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加大,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特致信市民朋友们。

一、倡导文明环保祭祀。春节是我们辞旧迎新、阖家团圆的祥和节日,也是我们祭祀祖先、礼敬故人的重要时期。希望市民朋友们能够从我做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积极采取家庭追思、网络祭祀、鲜花祭祀、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去亲人的思念。

二、切勿触碰法律底线。依据《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我市森林防火紧要期。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及春节、清明节等时段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紧要期内,未经批准,禁止在林区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在林区及其边缘吸烟、野炊、烧荒、燃放孔明灯、上坟烧纸、祭祀送灯等一切野外用火。违反规定的个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共同守护绿色家园。敬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服从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劝告,同时监护好、教育好孩子和其他需要监护的各类人员,严防失火烧山。如果发现违规用火请及时制止,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就近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或者直接报警(电话:119或3327859)。严禁未经过培训人员及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员参与火灾扑救,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贡献更多力量。

2021年2月6日

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