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和分享增值收益———四论贯彻落实胡春华副总理到鹤督导乡村产业发展讲话精神□本报评论员
2021-04-06 00:40:58
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产业发展,是滋养农民美好生活的源头活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到我市督导乡村产业发展工作时指出,要立足整个县域优化乡村产业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和分享增值收益。我们要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农业产业新体系的同时,着力增强农民参与融合能力,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实现更大突破。
农民不仅对农村有着深厚情结,还熟悉农业生产发展规律,他们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参与者。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绝不是企业唱“独角戏”,也不是政府“包打天下”,而应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和分享增值收益。这就需要我们唤醒广大农民的主体意识、建设意识与角色意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广大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各项事业,释放农村发展活力。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产业好不好,关键也要看老乡。近年来,我市很多村庄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形成了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稳步带动集体增收、农民致富。浚县白寺镇白寺村积极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通过土地、旅游、劳务、置业等渠道发展,两年内两次分红150多万元;浚县伾山街道西杨屯村,深入挖掘泥塑文化内涵,大力发展以泥咕咕为代表的泥塑产业,带动全村500人就业,人均年增收2.2万元;淇县灵山街道赵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乡村民俗文化旅游,2020年,该村首次集体经济分红9.6万元……实践证明,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和分享增值收益,就要始终体现农民主体地位,积极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加快形成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坚决避免“富了老板,穷了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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