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的紧急通知
2021-08-19 06:53:34
(上接第一版)各级指挥系统要保持通信畅通,反应迅速灵敏,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按分包责任到县区、乡镇、村庄,到水库、河堤、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煤沉陷区。要全面排查隐患,对水毁工程采取紧急度汛措施。所有预备力量要做好充分准备并进行必要操练,预置人员、装备和物料。交通、教育、卫健、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水库“三个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要及时泄洪腾退库容。公安、交警、城管人员等要全员上岗,提高群众见警率。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隧道桥涵、易涝点等部位要实行24小时看守并设置警戒线,必要时果断停止使用并实行交通管制。全市所有企业和建筑工地,因暴雨可能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工停产并撤离人员。及时关闭涉山涉水景区、危险道路。
四、要抓紧抓好13条河流堤坝除险加固、渗漏点排查加固、物料充分准备、行洪畅通等。抓紧抓好蓄滞洪区排水除涝和沟渠开挖、群众暂停回迁、做好二次启用准备。抓紧抓好西部山区自然灾害风险点排查和除险加固、专人值守。抓紧抓好重要基础设施保障,确保应急电力、通信供应。要坚决做到危房和未鉴定房屋不住人,及早着手转移群众,做好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五、市气象局要开展会商研判、滚动发布预警信息,每2小时报告一次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市水利局、水文局每2小时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日8时、14时、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市城市管理局每日8时、14时、18时报告城市内涝情况;市应急管理局每日8时、14时、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每日8时、14时、18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各县区防指每日8时、14时、18时向市防指报告本地防汛抢险、受灾救灾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六、新闻单位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天气预报,播报汛情和避险救援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