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4版:日报04版
          

冒用他人医保凭证最高可处5倍罚款

本报讯 (记者 温豫敏)2022年,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适时开展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医保待遇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这是记者2月14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的。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任何人都不能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将自己的医保卡交由他人冒名就医、购药的行为都涉嫌违法。“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参保人员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基金损失的,将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在此期间生病,医保不予联网实时结算,需全额自费支付。同时,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的人员,造成基金损失的,将面临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