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为教师职业行为划出红线
2022-02-25 07:14:42
本报讯 (记者 秦颖)《河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和《河南省实施〈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近日出台,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划出红线。违规体罚、有偿补课、学术抄袭……这些有违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今后将有明确的处理办法。这是记者2月23日从市教体局了解到的。
细则中的中小学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下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幼儿园教师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教师。
哪些行为会被处罚?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细则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列举较为详细,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侵吞、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等等。
市教体局要求全市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和报告制度,强化师德师风问题治理能力,对教师失德失范行为查处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坚持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推动建立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监督“五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违反职业道德咋处罚?
据了解,细则中的处理办法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
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中共党员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其中,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中共党员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受处分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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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此外,因管理不力导致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受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记过以上处分的,取消该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或次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该校及其主要负责人3年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