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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高鹏
较劲较出精品案例


 高鹏到淇滨区福汇佳苑小区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资料图片,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本报记者 魏瑗

 “那天晚上,我和负责公诉的同事顶着寒风辩论到凌晨一点,直到看门岗的大爷以为我们在‘耍酒疯’报了警才罢休。”近日,说起自己“爱较劲”的性格,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高鹏回想起在淇滨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任检察官助理时的这段办案经历。

 那天晚上,高鹏和同事就一起贩毒案件是否能够追捕某犯罪嫌疑人产生分歧。高鹏与同事较起了劲,追到同事家门口辩论。虽未分胜负,他却从中发现案件的薄弱环节。次日,他便根据同事的意见,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成功实现追捕,最终该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高鹏也因此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9年初,在淇滨区人民检察院任职的高鹏协同市人民检察院参与某企业原总裁等人受贿案的提前介入工作。该案为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承办的首起厅级干部案件,犯罪事实多、涉及范围广为历年之罕见。另外,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境外,域外证据收集、固定、效力等一系列问题一度成为阻碍案件调查的“拦路虎”。面对难题,高鹏较起了劲:提前介入就是为了给案件办理解决难题,这是检察人员应有的司法担当。他通过查阅资料、翻找案例、咨询导师,最终形成了一整套域外证据取证模式,为保障案件顺利诉讼提供了有力帮助。经法庭举证质证,该案域外证据获得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可,同时也被人民法院依法采信。相关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

 2019年10月,高鹏从刑检部门调整到第三检察部,从事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他深知,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冲击比其他犯罪更甚、更深,但是自侦线索极度匮乏成为他面临的最大困难。如何挖掘可能涉及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问题线索?爱较劲的高鹏养成了“爱串门”的新习惯。从刑事检察到民行公益诉讼,从控申大厅接待群众到案管部门受理案件,到处都有高鹏的身影。回到办公室,他俯首案前,总结、分析、研判案件可能存在的问题。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0年6月,高鹏在刑检部门旁听一起盗墓案件时,发现开封市公安局辅警赵某在协助抓捕盗墓犯罪嫌疑人时有通风报信行为,可能涉嫌职务犯罪。高鹏及时调阅卷宗材料,第一时间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并全程参与案件侦查,最终赵某因犯徇私枉法罪,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该案为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市检察机关侦办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实现了自侦案件“零突破”。

 高鹏发现,在办案中,线索获取方式、方法和手段还较为原始,运用现代科技,通过数字化等手段获取线索的能力不强。积极探索大数据在检察侦查中的赋能路径,如何从个案办理转向类案监督进而推动系统治理,促进侦查办案工作从被动向主动、从碎片向集成转变——今年10月,遴选至市人民检察院的高鹏又找到了新的“较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