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志不渝 笃行不怠
奋力谱写检察工作现代化鹤壁新篇章
——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亮点回眸
2023-01-05 09:22:50
22022年8月23日,检察长讲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题党课。
2022年6月15日,联合公安机关对寄递行业开展禁毒检查。
2022年5月13日,法律服务专员与部分商协会代表举行面对面交流和法律宣讲活动。
2020年9月24日,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吴远大、省人大代表周锦红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首起行政监督案件听证会。
2021年10月21日,小淇”法治宣讲团到偏远山村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本报记者 魏瑗 通讯员 张雨农
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检察机关守正创新、勇毅前行的五年。五年来,他们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扛稳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政治责任。
五年来,他们主动作为顾大局,积极融入鹤壁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先后出台服务保障“22条措施”“9条措施”,以有力有效的服务保障工作促进发展、赢得支持。
五年来,他们开拓创新谋发展,深入实施“四项培优工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五年来,他们对标一流重自强,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等活动,队伍面貌焕然一新,95个集体、78名个人获评“国字号”“省字号”荣誉。
坚持政治统领,凡事“从政治上看”
筑牢政治忠诚。在思想上对标对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专题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59次,持续推进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调研,保持理论清醒、政治坚定、实践贯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担当法律监督使命。在政治上坚定坚决,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我市“1+4+9”制度体系,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7件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向市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等工作。
落实政治责任。扛牢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两级院党组定期听取“三汇报两分析”,建立完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机制,有效贯通“两个责任”。自觉接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监督,抓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促进系统整治、源头治理。发挥系统内巡察“利剑”作用,对2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市检察干警主动记录报告731件。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改治建”一体推进,评查案件1000余件,整改顽瘴痼疾83个,建立健全制度规范35项。
强化政治担当。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不变的忠诚继续发挥反腐败斗争作用,完善“四横六纵”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增强依法反腐合力。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71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6人。依法行使侦查权,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人。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动,起诉黑恶犯罪343人。
坚持胸怀大局,主动躬身入局
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鹤壁建设。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高效、精准打击刑事犯罪,批捕4196人、起诉8844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01人、起诉2176人。严厉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盗抢骗”“黄赌毒”犯罪,起诉3003人。坚决依法“战疫”,建立涉疫刑事犯罪快速办理机制,起诉涉疫犯罪9人。持续深化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4件。
营造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出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健康发展15条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突出稳企业保就业,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少捕慎诉,依法不捕104人、不诉98人。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管理办法,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请假批办流程。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人,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意见,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营造天蓝水清的生态环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毁坏耕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6人、起诉180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刑事立案9件11人,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65件。践行系统保护理念,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立案涉河湖、林木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6件,办理的6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千案展示”平台,推动建立集“古树名木、文物、生态保护”于一体的涉古树名木保护机制。
坚持人民至上,笃行为民司法
尽心竭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81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5件,运用“刑事打击+民事惩罚性赔 偿+行政行业整治”办案模式,对5起食药领域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窨井设施专项整治,推动整治病害井盖2.3万个。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结合高空抛物入刑,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排查安全隐患。守护群众“邮袋里的安全”,与公安、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推动寄递安全制度有效落实。守护群众“钱袋里的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1411人。
聚劲用力保护弱势群体权益。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36人、起诉398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67人,教育矫治269人,封存犯罪记录346人。督促落实家庭监护制度,发出督促监护令24份,融通“六大保护”。组建“小淇”法治宣讲团队,推出一批精品法治课程,开展校园法治宣讲335场次。积极参与“打拐”“团圆”行动,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21人。依法严惩欺老骗老虐老犯罪,起诉10人。聚焦农民工讨薪难问题,重拳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起诉9人,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35万元。
持续发力办好爱民承诺实事。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出台规范办信九条措施,2569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答复”。全面推开检察听证,组织听证257件次。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救助117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88万元。开展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重点领域“假官司”5件,追究3人刑事责任。两级院选派18名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打造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前沿岗哨”,鹤山区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河南省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先进集体。
坚持理念引领,强化法律监督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监督。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1870人、不诉917人,诉前羁押率从2020年的50.21%降至2022年的31.4%。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从2020年的88.8%、93.8%升至2022年的95%、99.9%。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案-件比”从2019年的1.86降至2022年的1.07。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36件、撤案59件,纠正漏捕142人、漏诉152人;提出刑事抗诉34件,法院已审结改判17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3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374人。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坚守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66件,依法提出民事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7件,法院已裁定再审、改判、发回重审、调解或和解撤诉25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经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377件,同步做好说法讲理,引导服判息诉,维护审判权威。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3件。依法保障弱势群体诉权,构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检察和解”工作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9件,帮助34名当事人追偿未成年人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30余万元,4起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参考性案例。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4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件。监督执行案件71件。坚持在监督纠错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多方联动多元化解多维监督工作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8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获评全市“改革创新十佳案例”。积极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确认复核职责不明监督案,推动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政策有效落实。在全省率先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协作机制,为土地资源保护注入司法动能。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21件。秉持“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理念,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83件。提起诉讼12件,全部获裁判支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推动建立“橄榄绿+检察蓝”国防教育协作机制、公益诉讼“1+1+N”共商共查工作机制。依法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开展军营周边环境公益诉讼、河道行洪监督、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2起案件获评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基础
大力推进管理精细化建设。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要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859件。完成内设机构重构性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压减55.2%,构筑起“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新法律监督格局。有效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构建检察业务考评、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核“三位一体”考核体系。建立典型案例培育机制,以案例示范带动能动履职,40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典型、优秀、精品案件。
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检察人才培养、储备、使用。用好检察官教检察官、同堂培训等平台,培训干警2336人次。重视“智慧借助”,聘任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85名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注重以“精”带“专”,建立13个专业化办案团队、7个专业人才库,7名检察人员被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优秀办案检察官,33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分条线开展优秀公诉人比赛等比武练兵活动,9名干警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能手。
大力推进保障现代化建设。顺利完成人财物统管改革。推进“智慧检务”“数字检察”建设,智慧公诉辅助办案系统上线运行,数字检察项目抢滩布局,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分别获评全国、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全面落实“五个强基”要求,连续三年纵深推进基层“建设年”“落实年”“深化年”,持续推动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淇滨区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人民检察院,山城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深化“1122”帮扶机制,帮助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一年“脱薄争先”。充分发挥干部协管作用,调优配强基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2022年调整补充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专职委员26人。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坚持每年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积极改进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897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案件、监督办案活动251人次;每季度公布主要办案数据,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23年检察工作这样干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职责使命,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鹤壁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把握大局大势,以更实举措服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做好“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对标我市“六个示范区”建设部署,主动对接咬合,制定服务保障措施,狠抓“九分落实”。贯通落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鹤壁市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九条措施”,有力保障鹤壁科创新城等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护航“四优三新”主导产业发展,深入开展严重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流创新生态。
突出抓主抓重,以更强担当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鹤壁、法治鹤壁建设。主动融入更高水平平安鹤壁、法治鹤壁建设,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能动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自觉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首要政治责任,深化、做实维护政治安全“四大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持续做好公益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担责尽责,以更大决心推进鹤壁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以鹤壁检察“十种发展理念”为牵引,大力推进以“司法理念现代化、履职方式现代化、检察管理现代化、监督能力现代化”为基本内涵的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锚定“争先进、创一流”目标,坚持守正创新,深入实施“三四五”系统工程,打造更多具有鹤壁检察辨识度的法治产品、先进典型。加快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数字革命”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严管厚爱促检察人员担当尽责。
本版图片为资料图片,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