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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时间调整由退休当月申报变更为可提前3个月

本报讯 (记者 董丹)“这个好政策恰好被我赶上了,我通过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人社部门递交申请,在他们的帮助下提前着手整理材料,退休时啥都没耽误。”近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原鹤壁市大河涧许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孙先生,开始了轻松、愉悦的退休生活。

孙先生提及的好政策正是市人社局出台的《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于历史久远、档案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部分企业职工个人档案存在从事工种和年限记载不清晰、不完整,甚至缺失的情况,导致延误退休或无法认定提前退休。针对上述退休难题,我市出台了《通知》,将申报时间由原来的退休当月变更为提前3个月,即提前通知企业和个人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通知》进一步明确初审复核职责,将职工申报时间提前3个月,最大限度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提前退休申请人,应于距退休年龄前3个月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向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各县区(功能区)人社部门和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初审后,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不齐全的,需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届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后,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