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B-A05版: 晨报05版
          

俺掏钱买的计量表,燃气公司为啥要回收

2日,淇滨区孙先生来电:我家住在黎阳路办事处大梁庄社区,之前俺家交了2000多元的燃气开口费,当时燃气公司为俺配备了燃气计量表。

  今年家里用了壁挂炉,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我掏282元更换新的计量表。谁知他们拆除旧计量表时说是要回收,只给我们装新表。旧表是俺掏钱买的,为啥燃气公司要回收?

3313880百姓热线记者马龙歌:孙先生称,若燃气公司觉得用户保存不好,可以代他们保管,但需要出一个证明,以表明旧计量表只是燃气公司代为保管,但工作人员不肯为用户出这样一个证明。

  市天伦新能源有限公司:282元是新表折合旧表后的一个价格,可能是工作人员没有为用户解释清楚,导致用户产生了误解。

  如果用户坚持要旧表也可以,我们会对新表的价格重新进行核算,不折合旧表的话,新表价格将高于282元。

  

  律师李常兴:首先,用户燃气计量表损坏后若只能在燃气公司购买,燃气公司的行为就涉嫌侵害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其次,新表的价格在未向消费者说明的情况下,不能认为是折旧后的价格,燃气公司的这一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