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
7月郑州房价涨幅位居全国第九
2015-08-19 23:47:25
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5年7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其中,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平均涨幅0.2%,郑州涨幅为0.4%,位居全国第九。
回顾数据,70城房价在5月份顺利完成止跌反弹的过程,终结了此前12个月环比下跌的态势;6月份涨幅扩大,而7月份受淡季因素影响,涨幅并没有扩大,保持了和6月份相同的水平。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对上述情况解读为:7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总体延续上月走势,新建商品住宅销量比上月略有增长,房价环比继续上涨,但涨幅收窄。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同样认为,今年6月份全国房价走出“偏冷”区间,开始步入“合理”区间。而7月份继续停留在合理”区间。随着越来越多城市加入涨价大军,可以预计的是,后续房价涨幅继续扩大的可能性会存在,或在9月份出现。
不过,北京通州收紧限购政策、上海和深圳收紧二套房贷政策等情况的出现,让严跃进对部分城市房价的上涨态势持保守预判。
严跃进建议,针对这样一种新的市场风险,此类城市或需要围绕补库存、对价格上涨过快的房企进行约谈、控制信贷发放、稳定市场预期等方面采取新的应对策略。对于像郑州这类人口导入量持续增长的城市而言,目前次佳购房时机还是存在的。
18日,国家统计局和郑州市房管局同时公布了一组数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是,7月份郑州房价环比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第九。而郑州市房管局公布的数据则显示,7月份郑州市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8969元/平方米,比6月份降了426元/平方米。
7月份,国家统计局关于郑州房价变动的统计数据,和郑州市房管局公布的房价变动数据,再次出现一升一降的“打架”现象。这是为什么?对此,多名专业人士向记者作出解释。
简单来说,这是由于两个数据的计算方式不同造成的。郑州市房管局的数据,使用的是简单的算术平均法计算的,而国家统计局的计算方式是经过复杂的移动平均及加权平均法得来的。
即,郑州市房管局计算的商品住房单价,是用网签的商品住房总金额除以总面积。而国家统计局在计算数据时,则考虑了房子的位置、结构,甚至朝向等各种复杂因素,赋予权重,以尽量排除偶然因素造成的对数据的干扰。
(据《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