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B-A07版: 晨报07版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接地气

  晨报讯(记者 窦煜东 通讯员 汪春)2015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大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一年来,他们对5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进行了救助,垫付相关抢救费用5万余元,保障了受害人的权益。

据了解,该支队积极探索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的新办法、新途径,2015年,他们制订和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及因交通事故造成特困家庭一次性救助管理办法并委托专业化的救助基金管理人具体开展业务。同时,明确支队事故预防和处理大队教导员刘海军任负责人,在部分县区交管巡防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以便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经过多方努力,成立了由市财政、保监、卫生计生、农机、民政等部门组成的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研究救助基金运作等相关事宜。

  近来,在淇滨区淇滨大道与桂花巷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姜某因无力支付抢救费用,申请给予社会救助基金救助,经办理相关手续,对其给予了5000元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王某在淇滨区钜桥镇浚大线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因无力支付抢救费用,申请给予社会救助,经办理相关手续,对其给予了1.5万元的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通过开展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使部分应当得到救助的事故受害人得到了及时救助,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