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B-A02版: 晨报02版
          

淇滨区新世纪花园小区
停车超一小时就收费,还不开票

  晨报讯(记者 祁凯燕)“在新世纪花园小区停车一个多小时,保安收了我10块钱,还不给开票,这合理吗?”12月27日,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咨询。

  王先生前几天开车到淇滨区新世纪花园小区探访朋友,进小区时保安要求他交10元押金,说出门时退还。离开小区时,王先生找保安退押金,可保安说他们已经换班了,之前收费的人保管钱,而且王先生在该小区内停留超过一个小时,那10元钱就当停车费了,不退。

  王先生要求对方开票据,被拒绝了。

  “没有收费凭证,也没有收费标准,他们怎么能随意收费?”王先生说。

  12月27日上午,记者开车来到淇滨区新世纪花园小区,进门时保安要求记者交10元押金。记者询问出门时押金是否能退还,保安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出来可以退还,但没有说具体多长时间。“没有发票,手写的也没有,要不你就把车停路边别进小区。”当记者询问能否提供正规发票时,保安这么说。

  该小区一业主告诉记者,没有办停车卡的业主进小区停车也要交停车费。很多业主向物业公司投诉保安乱收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却说收费是为了防止外来车辆长期占用小区内停车位。

  对此,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表示,小区管理人员收取停车费用,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再向有关部门申办收费许可证。在小区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没有经过正规程序就收取费用属于违章收费,市民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