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B-A02版: 晨报02版
          

签过合同装修公司换设计师
要求顾客补交2000元
律师:装修公司违约,应自行承担后果

  晨报讯(百姓热线记者 马龙歌)“都签好合同了,装修公司变卦了。”12月26日,淇滨区桃花源小区居民徐女士反映,她与我市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快开工了,装修公司以更换设计师为由,让她补交2000元。

徐女士经朋友介绍,与我市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徐女士交了定金。准备开工时,装修公司联系徐女士,说原来的设计师辞职了,他们给徐女士换了一个金牌设计师。新设计师提出了更好的装修方案,但需要徐女士补交2000元费用。

  “我没有要求更换设计师,不应该让我掏钱。”徐女士拒绝补交那2000元。

对此,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表示,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如果装修公司以更换设计师为由要求徐女士补交费用,这就属于装修公司变更合同,是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装修公司承担。

最终,装修公司同意不让徐女士补交那2000元,并正常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