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关门老板和经理打官司厨师讨薪难
2018-01-17 08:20:53
晨报讯(记者 张志嵩)信阳的张先生去年在淇滨区一家饭店工作了71天,后来饭店关门,张先生离开了鹤壁,但截至目前还有约5000元工资没有拿到手。该饭店的老板告诉记者,因为和饭店的经理存在纠纷,所以才没有结清张先生的工资。
1月15日,张先生告诉记者,饭店关门后,他没有拿到工资就离开了鹤壁,之后家里出了一系列变故,“我母亲生病住院,我父亲身体也不好,为了给他们看病,我把房子都卖了”。家里的情况让张先生压力很大,其间他一直在联系饭店老板讨要工资,“他通过微信分几次给了我6000多元,但还有5000多元没给,一直拖着,后来还把我拉黑了”。
微信被拉黑,打电话对方也不接,这让张先生很生气也很无奈。
1月15日,记者通过张先生提供的信息,辗转联系上了饭店老板刘先生。“我不是不愿意给他钱,而是我正在和饭店的经理打官司。”刘先生告诉记者,“当初发工资的事我全权委托给了饭店经理,他却没有发。现在我们正在就很多问题打官司,等判决下来,责任该谁承担就谁承担。”
记者了解到,张先生在鹤壁工作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并没有和饭店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相关的考勤记录。
1月16日,张先生专程从平顶山来到鹤壁,到淇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寻求帮助。淇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张先生之前工作的饭店工商登记已经注销,加上他没有和饭店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他们无法为张先生提供帮助。
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表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张先生的工资和饭店老板与经理之间的纠纷没有关系,饭店老板应当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