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B-A04版: 晨报04版
          

为吸引眼球
小吃店起名
无饿不坐”
店名与营业执照不符被查


“在中凯小吃街看到一个小吃店,店名竟然叫无饿不坐。”2月4日,市民刘女士向百姓热线反映。

  记者随后在淇滨区中凯小吃街看到,这家叫“无饿不坐”的小吃店门上贴着“转让”,但红色大字的招牌非常醒目。虽然只是谐音,但给人的感觉很不好。”有路人表示。

5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淇滨区工商分局浚大工商所。当天下午,浚大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反馈,已到现场核查,该饭馆注册有营业执照,但其店名并未按营业执照核准的名称设置,工商所工作人员已要求店主尽快拆除不符合规定的招牌。百姓热线记者 王磊 摄

延伸阅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取名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及部队编号等。在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明文规定,不能做引人误解的宣传。商标或店名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也不能带有民族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