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学生小学到高中学杂费全免
2013-02-08 00:06:04
为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15年实现残疾儿童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同时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除所有费用。
《意见》指出,石家庄市将力争在2015年使全市四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为此,石家庄市将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各县(市)、区将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纳入本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15年使当地3~5周岁残疾儿童入班(园)率达到85%以上,实现残疾儿童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根据《意见》要求,石家庄市还将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不仅对残疾学生免除所有费用,还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向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全免费教育延伸。
据了解,今年石家庄市各区县将逐步实施上述保障机制,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可持残疾人证明、贫困证明等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学校或所在就读学校咨询、申请。
(据《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