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增强家长监护意识
传授儿童自护常识更为重要
2013-02-21 01:17:49
贵州省麻江县碧波乡5名男孩18日傍晚被发现死于一废弃的烤烟棚中。专家认为,监护人更需要对被监护人的生命负责。如何增强家长的监护意识,并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传输和培养儿童自护的基本意识、常识,对于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显得尤为重要。
贵州省社科院院长、教授吴大华等专家认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设有“家庭保护”一章,对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做出了规定,监护人不仅需要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负责,更要对其生命负责。但我国现有监护制度对未尽监护责任者缺少实质性制裁,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也不到位,还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家长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家长、学校和社会都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儿童避灾避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及能力。而对于年幼儿童来说,父母日常生活中的言传身教,有意识地传输防火、防电、防水等基本自我保护安全常识,则显得更为重要。(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