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出台《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
“慵懒散奢”或丢饭碗
2013-05-03 02:31:48
本报讯 日前,市教育局出台《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慵懒散奢”等九种违规行为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免职或辞退,视情节轻重执行阶段式处罚。
为确保《办法》落到实处,市教育局成立了作风建设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机关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卢庆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