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1版: 日报01版
          

市纪委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支持配合拆迁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本报讯 近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党员干部支持配合拆迁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的通知》。

《通知》指出,拆迁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拆迁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带头支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拆迁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个别党员干部不能站位全局,不仅没有主动协助组织做好家属和群众工作,反而带头无理取闹、拒不拆迁,甚至怂恿群众漫天要价等阻扰拆迁工作,在群众中产生了恶劣影响,破坏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影响了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全市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自觉支持、配合、服务拆迁工作,为广大群众树立榜样、作出表率。同时要向群众做好宣传、教育、说服工作,拆迁范围涉及的业主是党员干部亲友的,党员干部要主动教育、动员、说服其积极配合完成拆迁工作。

《通知》明确,党员干部在拆迁工作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无理取闹,拒不拆迁或拖延拆迁,影响和干扰拆迁工作秩序的;(二)利用职务影响,为个人、亲友或其他动迁对象谋取政策规定之外利益的;(三)借拆迁之机,在房地产权、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评估等方面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拆迁数量,办理假证照、出具假证明等骗取补偿的;(四)在拆迁范围内突击搭建违法违章建筑,或支持煽动群众突击搭建违法违章建筑、抢种树木、抢植农作物的;(五)在拆迁工作中曲解政策,散布各类妨碍拆迁工作言论或信息的;(六)鼓动或组织群众提出非法及不合理要求,甚至煽动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和抵制拆迁工作的;(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拆迁工作纪律的行为。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带头支持拆迁、带头配合拆迁的自觉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在拆迁工作中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栗敬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