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获刑不思悔改
重操旧业再被批捕
2013-06-13 02:23:36
本报讯 (淇河晨报记者 柯其其 通讯员 李洪香)王某因犯诈骗罪获刑10个月,但不思悔改,在看守所里向“室友”吹嘘能办驾驶证。刑满释放后,王某诈骗4名想办驾驶证的“室友”现金2.5万元。6月12日,记者从淇滨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已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2012年6月23日,22岁的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在看守所服刑期间认识了因酒驾被拘役的王某某、吕某、师某和黄某4人。王某某等4人因酒驾被吊销了驾驶证,按照相关规定,5年后才能重新申请办理新证。王某便吹嘘自己有熟人,可以把被吊销的驾驶证办出来,王某某等4人信以为真。
由于刑期短,王某某等人先于王某刑满释放。2013年4月8日,王某刑满释放,随后就和王某某等人联系,称每人出5000元钱便可办理驾驶证。4月15日,在市车管所门口,王某某等四人把2万元钱交给王某,王某携款进入车管所里转了一圈,出来后谎称熟人当天不方便,让过几天再来办理。没几天,王某又以买车为由向王某某借了5000元,之后王某便销声匿迹了。
王某某等四人联系不上王某,方知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5月10日,王某被抓捕归案,其对诈骗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