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司机长时间使用远光灯,给交通带来很大隐患。市民希望———别滥用远光灯,好吗?
2013-07-12 01:41:00
□本报记者 李雪婷
?实习生 吴宜萱
“晚上城区的路灯明明可以满足司机照明的需要,有些司机还是打着刺眼的远光灯。”7月10日,司机张师傅告诉记者,他在开车时发现一些司机习惯性地频繁开远光灯,对其他车辆影响很大,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记者调查:近半数司机滥用远光灯
据了解,滥用远光灯会使对面车辆驾驶员产生两秒到三秒钟的“瞬间致盲”,从而影响司机对速度和距离及道路宽度的判断,由于滥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记者调查发现,我市机动车驾驶员长时间使用远光灯的现象十分普遍。
7月10日晚8时30分许,记者分别在淇滨区淮河路、兴鹤大街、九州路、华山路做了随机调查。在淮河路市中医院附近,15分钟内,由西到东方向共通过122辆车,其中51辆车开着远光灯,甚至有的车辆在路边等候和转弯时也不转成近光灯。
在兴鹤大街,尽管道路宽阔、灯光明亮,但是依然有不少车辆使用远光灯。在兴鹤大街与淇滨大道交叉口附近,15分钟内由北向南方向共通过133辆车,其中66辆车开着远光灯,强烈的光束异常刺眼。记者在华山路、九州路上调查统计的结果依然是近半数驾驶员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司机:想不起来换近光灯
“学车的时候,教练只是简单地教了一下远光灯的使用,我开车也不熟练,总是想不起来在会车时换近光灯,所以晚上开车时习惯一直开‘大灯’。”郭女士刚考取驾照不久,她说,“我眼神不是很好,只有开着大灯才有安全感。”
20多岁的小李,刚买车没多久,就对车灯进行了改装。“我的车灯晚上不够亮,所以我专门改装了氙气远光灯。新的车灯更亮更炫目。”小李说。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这样会影响对方驾驶员的视线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时,小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倒没想过。”
交警部门:处罚取证太难
据了解,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如果违反规定将受处罚。
7月11日下午,正在黄河路上执勤的市公安局九州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王警官告诉记者,滥用远光灯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可以对司机扣1分,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遇到取证难的问题。“比如,如果我执勤发现司机有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将车辆拦停,他辩解说我刚转换过来,我们也没办法。”
王警官还告诉记者,对于擅自改变汽车大灯的行为属于改变机动车有效技术参数,交警部门也可以对其警告或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声音:希望加大处罚力度
一辆轿车从远处打着远光灯开过来,一位驾驶电动车的市民赶紧停下来用手遮住眼睛。“前两天就是因为被远光灯刺得眼睛一抹黑,看不见路,一下撞到路边花坛上,现在胳膊和腿上的伤还没好。希望司机们能够提高素质,文明开车,不要滥用远光灯。”
私家车主石先生说,郑州对在城区乱开远光灯的行为治理力度比较大,所以城区内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就比较少,希望咱市交管部门能够加大力度治理这种“光污染”的现象。
贾女士则建议:“驾校在培训学员时一定要将乱开远光灯的危险讲清楚,只有意识到危险性,从一开始就养成好习惯,司机才会正确使用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