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6版: 日报06版
          

挤出高药价中的腐败成本

□李萌明 

  据公安部日前通报,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K中国”)部分高管涉嫌严重经济犯罪被依法立案侦查。当问及商业贿赂对药价的影响有多大,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葛兰素史克副总裁、运营总经理梁宏没有正面作答,但他坦言:如果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运营费用,药价至少降低20%。

最值得关注的是,药企为何热衷于行贿?比如一些跨国企业,其药品质量备受信赖,企业高管为何还要剑走偏锋?有业内人士抱怨,不行贿就没机会,不舍得花钱就靠边站。跨国药企如此,国内的药企能独善其身吗?如果一家家药企娴熟地行贿,并心照不宣地将成本植入药价,药价如何降得下来?患者哪有好日子过?

行贿和受贿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行贿者理应被查,那些受贿的人呢?同样不能逃脱刑罚。

其实,早在2006年,当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

  而2008年11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提出: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公安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对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重拳打击,意在查找出此类犯罪的特点,以便国家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整顿规范医药行业。

显然,只有各部门协同作战,约束住权力之手,遏制那些蠢蠢欲动的牟利之心,挤干药价中的水分,特别是剔除那些令人痛恨的腐败成本,药品流通环节才会变得干净,患者才能受益。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