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杨达才获刑14年
2013-09-06 03:01:04
据新华社西安9月5日电 5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达才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达才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达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5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杨达才还有504.501291万元的非法所得其本人和家庭成员不能说明其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以数罪并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受贿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