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秸秆禁烧工作启动发现一处罚款万元
2013-09-24 00:22:04
本报讯 (记者 李雪婷 见习记者 栗阳)即日起,淇滨区正式启动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据了解,淇滨区全区范围均为禁烧区,其中钜桥镇、大赉店镇、金山办事处、长江路办事处、九州路办事处、黎阳路办事处全境和新老区快速通道上峪乡段两侧、葛嘴线大河涧乡段两侧为重点禁烧区。
为保证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淇滨区规定凡在禁烧区内,每发现焚烧一堆农作物秸秆的,处罚所在乡镇、办事处1万元,多处着火,累加计算,累计处罚。
淇滨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全面禁止焚烧秸秆的同时,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开发项目,逐步实现秸秆由传统利用向科学高效利用转变,最终实现秸秆全部有效利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