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羽心受审
涉嫌行贿、非法经营
2013-09-25 01:58:49
9月24日,被告人丁羽心被带入法庭。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据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 涂铭)58岁的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涉嫌行贿、非法经营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丁羽心当庭认罪。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称,2004年至2011年间,丁羽心通过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已判刑),为其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获取了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丁羽心与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商议,由丁羽心向该中心进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为此,丁羽心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此外,丁羽心还于2007年至2010年间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均另案处理),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1858亿余元。丁羽心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30余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丁羽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运作铁路项目招投标等方式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