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市一级检查30余次党政纪处理10余人
2013-11-01 02:41:36
本报讯 (记者 陈静)今年以来,我市全力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仅市一级就先后检查30余次,党政纪处理10余人。下一步,将继续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这是记者10月31日从市纪委了解到的。
据了解,我市建立了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的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文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市纪委制定了《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提出“两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准则》有关规定的行为,特别是对公款大吃大喝、工作餐饮酒、公车私用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责令退赔有关费用;对于临时雇用人员公车私用的,一律予以辞退。
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组,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干部作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仅市一级就先后30余次对全市饭店及休闲娱乐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还组织全市930余名县级干部、1600余名科级干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规定,把不准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饮酒、公车私用等作为承诺重点,认真进行承诺。
据了解,下一个阶段,将继续组织各县区、市直单位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是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厉行节约等情况,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