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11-26 17:59:58
福瑞佳苑小区宋相华(1号楼南2单元401房);赵敏(1号楼南3单元602房);焦长明(1号楼南4单元502房);常秀云(2号楼西2单元602房);焦柏杨(2号楼西4单元302房)。你们于2011年5月20日~2011年5月21日所取得房号至今未来办理付款事宜,请你们于2013年12月9日前办理楼房交接、付款等相关事宜,过期将视为你们放弃对该楼房所享有的法律权力。
山城区汤河桥街道办事处棚户区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