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养老金双轨制长期存在有违社会公平原则
我国逐步改革养老金双轨制
2013-12-11 01:29:06
据新华社、央视新闻联播消息 针对目前社会上关注的养老金改革、延迟退休年龄等热点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请他对此一一解答。
养老金并轨遵循渐进式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却能享受比企业职工更高的养老金待遇,这种养老金的双轨制一直被视为养老制度最大的不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的社会保障,要更加注重公平。而双轨制显然长期存在下去,是有违社会公平的原则的。所以,我们应当积极推进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逐步实现并轨。”胡晓义说。
对此,胡晓义指出,为了体现公平,下一步机关事业单位将和企业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由单位和个人双方缴费,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基金。“改革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就是把现在以最后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发退休费,改成按照交费年限的长短、交费的多少来计发,体现他的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所得。”胡晓义说。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实施了60多年,对这一群体的养老保险改革会遵循渐进式原则。“它内部也要解决比如已经退休的、将来退休的和很长时间以后才退休的这些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让它没有大起大落的矛盾。”胡晓义说。
总的来说,未来机关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和企业类似的模式,即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要改变现在退休前以工资额的一定比例来计发养老金的办法,改成按照交费年限的长短、交费的多少来计发的办法。
全国逐步实行延迟退休
此外,国家将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建立职业年金,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同时,为了保证平稳过渡,我国将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
胡晓义说,综合分析我国劳动力供求和老龄化程度等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参考国际经验,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退休年龄现状和诉求,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既能确保政策调整前后平稳过渡,也不会对当期的就业状况造成太大影响。
“根据我们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初步学习和理解,‘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包含着多层含义。”胡晓义说,“一是要提前若干年预告,不能今年宣布明年就实施,而要让公众、特别是相关群体有必要的准备期。二是要分步走,比如先从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从人力资源替代弹性系数低的群体开始,逐步扩展到各类群体。三是要迈小步,比如每年只延迟几个月,小步徐趋,用较长的一段时间完成平滑过渡。四是要多措并举,在延迟退休的同时,严格控制提前退休,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开发更多适合中老年人又不与青年人争夺工作机会的岗位,加强中老年人技能培训,并研究支持中老年人就业的扶持政策等等,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相关群体的不利影响。”
同时,“决定”还提出了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等综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