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RB07版: 日报07版
          

让志愿服务
伴随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广土

  志愿者是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且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中小学生志愿者服务是指在学校及教师的指导下,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引领,按照“自愿、适宜、适量”的原则,鼓励倡导中小学生参加符合自身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旨在传播文明理念,倡导团结互助精神。受年龄、知识、能力的限制,中小学生志愿者与社会志愿者活动内容有所不同。

志愿者服务作为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一种有效形式,近年来逐渐受到有关部门和学校的重视,在部分地区也得到广泛开展。如北京市自2011年起在中小学开始试点推广《志愿服务手册》教材,该教材共分两册,小学教材名为《学做志愿者》,中学教材名为《践行志愿者》。今年7月,珠海市教育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学要将志愿服务社会宣传内容纳入《中小学生守则》,并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今年3月,我省的济源市教育局也下发通知,在全市中小学建立“志愿服务站”,组织中小学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中小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对他们良好道德品质的培养,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健全心理品格的形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中小学生年龄小,解决问题的能力差,自我约束保护意识淡薄,正处在长知识、长身体的成长发展阶段,主要任务和大多数时间是在学校里上课学习。因此,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志愿者服务,其目标、内容、方式和社会志愿者有着很大的不同,目标应定位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上,内容应以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主,方式应以体验学习为主。

依据中小学生志愿服务的目标和内容,在志愿服务途径的选择上,学校应是中小学生志愿服务的主要阵地。中小学生一天的学习生活主要在学校进行,选择学校为主阵地,采取设立班级志愿服务岗、年级志愿服务岗、校级志愿服务岗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既可实现学生志愿服务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有机整合,又可较好地解决中小学生志愿服务的时间、基地、管理、安全等问题。中小学生也应量力、适当参与社区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将其作为学校志愿服务活动的延伸。

中小学生志愿服务不会自动运转,需要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来推动。因此,各中小学应加大研究探索力度,通过健全组织、强化评价等多种手段,建立中小学生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这个机构可以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社区人员、家长和学生这几部分组成。依照职能可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是志愿者的管理层,主要由学校领导、学校团队工作人员、社区人员组成;第二级是志愿者的指导层,主要由班主任、学科教师、家长、社区工作人员等组成;第三级是志愿者的服务层,主要由有志愿服务精神的学生组成。

二是建立服务章程。学校要推进学生志愿者服务常态化、规范化、有序化开展,在加强组织管理的同时,还必须建立志愿者服务章程,明确志愿活动的意义、志愿服务的任务、学生会员的权利和责任等内容,使学生志愿服务在志愿的基础上按规而作,有序推进。

三是建立评价机制。一些地方将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生守则》,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这一做法值得借鉴。要想推进中小学志愿者服务常态化、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起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自我评价与教师评价、平时评价与综合评价等有机结合的评价机制,以良好的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志愿服务的科学运转。如学校可以通过设计志愿服务手册,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评选志愿者明星、特色志愿者等形式完善学生志愿服务的评价。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志愿者服务的前提是志愿,要想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就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各学校可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等形式在学生中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营造志愿服务氛围,从而激发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培训主要体现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班主任、学科教师及家长要力所能及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让学生了解志愿服务的宗旨,学会志愿服务的方法,掌握志愿服务的技能、提高志愿服务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