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获中国驰名商标奖励50万元
2013-12-18 22:18:26
本报讯 (记者 马飞)“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这是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
近年来,我市积极支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注册和使用商标,在扩大商标注册量、运用商标无形资产、发展品牌经济、提升鹤壁形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市商标工作还存在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不强、商标质量不高、商标发展不平衡、商标培育保护力度不大等问题。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商标权的氛围,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出台了该《意见》,围绕做强工业商标、做优农业商标、做大服务商标,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形式发展商标,积极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等,努力实现我市商标数量上和质量上的新突破,把我市建设成体制完善、保障有力、效果显著的商标强市。
《意见》还从加强对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营造重视商标的社会氛围,强化督查考核等几个方面明确了措施。市工商局同时出台了《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对知名商标申请和认定原则、知名商标认定的机关、知名商标的保护和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说明。